戀愛的前端會有一個過程,稱做彼此互有好感,互有好感對我來說,大概就是指見面聊天很愉快,見到對方會滔滔不絕的講很多很多有趣的事情,就連一點雞皮蒜毛的小事,也說的很起勁,因為知道彼此都是對方的最佳聽眾,聊到天南地北,聊到忘記時間。也可以一起做很多看起來很無聊的事情,卻不會覺得沉悶,例如:固定時間到微風,只為了吃到HagenDas的冰淇淋,靜靜的坐著路邊(可能只是看一隻小動物或者看天空)。


但是當要從互有好感的關係更進一步時,心中便會產生很多疑問?好感?喜歡?還是愛?突然之間,覺得喜歡好沉重,我的心掏不出來了,就像貓咪一樣,心中喃喃自語著,"不要碰我的鼻子!!",然後孤傲執著的認為還是朋友比較好!!


最近常有一種感覺,覺得自己大概很難再戀愛的感覺...是因為我把額度用完了嗎?早知如此,年輕的時候就別談戀愛了!!!


也許,對朋友我比較能夠掏心,可以忽視很多小細節,但面對可能未來要共同生活的對象,心中的衡量指標突然之間變的嚴苛起來。


在我心目中,對未來的憧憬與規劃,大概就是能夠有個安靜舒適的窩,每天享受自己煮的美食,然後開著小車車上班去,展開充實的工作天,下了班,享用晚餐之後,如果還有體力,就到誠品逛逛,或者到兩廳院看演出,假日時,將工作拋在腦後,朝郊外邁進,享受大自然的洗禮。每年固定到國外唸短期語言學校,看國外的演出與享受國外的生活,順便度假!!


...胡亂想一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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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ranzis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